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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督导组到建宁大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20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314日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十三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督导组到建宁大厦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二级巡视员王天祥担任组长,成员主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施工处、建设司市政交通处及全国各地的搅拌站、综合安全、起重机械安全和市场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陈世山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站长乔永平,南宁市政府副市长李建文及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建宁大厦项目各参建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在建设现场,督导组分市场组、综合安全组、现场质量和实体检测组、机械组等四个小组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全面检查。其中,市场组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综合安全组重点检查施工单位附着式提升脚手架和施工外架质量、临时用电管理安全性、“三宝四口五临边”,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手续办理等情况;现场质量和实体检测组重点检查实体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进场记录、浇筑记录、养护记录及与混凝土相关检测报告等;机械组重点检查施工电梯、塔吊和吊篮的设施质量和运行情况。

经过全面细致检查,督导组认为,建宁大厦主体结构

观感较好,现场建设管理措施有力、制度健全,并通过实施创“鲁班奖”活动,施工质量也整体较好。同时,就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悬挑架和爬升架方案与现场实施不完全一致;施工单位有2名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情况不熟悉;施工单位进场工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记录缺失;塔吊和吊篮安装、使用有缺陷;监理单位有1名土建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情况不熟悉等。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参建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交整改方案,及时回复检查组。

这次迎检,是对建宁大厦各参建方在项目管理上的一次考核,既得到了肯定,更接受到鞭策。各参建方在后续建设中,继续秉持“规范、精益、变革、高效”的管理理念和“精工匠心”的质量观,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的水平,打造出高品质的“鲁班奖”、“真武阁杯”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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